Tagoo用户服务协议

欢迎光临Tagoo!

为使用Tagoo软件及服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条款,您应当阅读并遵守本协议,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条款,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你注意。

请您理解,本平台仅限年满18周岁的用户注册及使用,如您未满18岁,将无法注册本产品。如果您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表示异议,您可以选择不进入Tagoo;进入Tagoo则意味着您将同意遵守本协议下全部规定,并完全服从于Tagoo的统一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Tagoo"为武汉上平尚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供的互联网产品,Tagoo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均属本公司。

第2条 Tagoo是本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信息存储空间,为用户提供讨论、交流的平台,Tagoo客户端软件可能提供包括但不限于iOS、Android、Windows、Mac等多个应用版本,用户需选择与所安装终端设备相匹配的软件版本。用户下载或安装的非官方授权的Tagoo客户端,本公司无法保证该软件能够正常使用,并对因此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第3条 本协议可由平台随时更新,用户应当及时关注并同意本站不承担通知义务。本站的通知、公告、声明或其它类似内容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第4条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属武汉上平尚上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章 Tagoo用户

第5条 凡是注册用户和浏览用户均为Tagoo用户(以下统称"用户")。

第6条 用户的个人信息受到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国家机关依法查询除外,用户的个人设置公开除外。

Tagoo非常重视对用户信息的保护。(您向Tagoo提供的信息,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用户服务,Tagoo会在您自愿选择服务或提供信息的情况下系统自动存储注册信息。请您在注册时及时、详尽及准确的提供个人资料,并不断更新注册资料。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问题,由您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请您不要将您的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您发现您的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Tagoo。互联网上不排除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此类情况与Tagoo无关。Tagoo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信息的保护。若您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使用Tagoo的产品和/或服务前,应事先取得您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如您选择使用Tagoo,即表示您同意Tagoo收集和使用相关信息及数据。

第7条 用户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第8条 用户的言行不得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Tagoo发布、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2.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

13.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第9条 用户如果使用Tagoo内容发布功能,除本协议外,还需阅读并遵守频道管理员对频道的相关规定。用户使用该功能时,即视为遵守频道管理规定。

第10条 用户不得违规在Tagoo内发布广告,包括但不限于:

1.发布带有任何有联系方式的网络创业、网络兼职、刷圈币以及非真实性中奖信息;

2.内容包含带有任何联系方式的学历职称代办,专业代做试题,作业,论文等题目以及售卖考试答案等信息;

3.发布任何带有联系方式的银行卡代办、买卖发票、非法彩票等信息;

4.含有联系方式的黑客、收费删帖、办证刻章等违法信息;

5.非官方认证的发布任何带有联系方式的医院、美容、药品、祛斑、医生专家和整容等信息。

第11条 用户应承担一切因其个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等法律责任,因用户行为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权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等),用户应负责赔偿。

第12条 Tagoo拥有对违反本平台规则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力,直至禁止其在Tagoo内发布信息。

第13条 禁止任何使用发贴机等非法软件进行爆频道、违规发贴的行为。

第14条 任何用户发现频道动态内容涉嫌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或违反Tagoo协议的,有权按Tagoo投诉规则进行投诉。

第15条 为了能够给广大用户提供一个优质的交流平台,同时使各频道能够良性、健康的发展,将对涉及反动、色情的头像、个性签名和发布盗版和不良内容的用户,进行严厉处理。一经发现此类行为,将视情况给予暂时或永久封禁账号并清空所有发言的处罚。

第三章 权利声明

第16条 Tagoo相关频道等由用户创建,是用户对该频道等名称所指事物、现象介绍、评论的平台。频道内容仅代表创建者观点,与本公司无关。对于用户言论的真实性引发的全部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违反协议第8条相关约定,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用户须赔偿本公司所有损失。

理由:《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17条 用户之间因使用Tagoo而产生或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或损失,由用户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本公司无关。

第18条 本公司致力于维护和谐、良好的网络环境, 用户需要承诺发布(上传)到Tagoo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频道创建等)真实、合法,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用户并承诺对该内容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本公司使用用户 所发布的内容不会对第三方权益产生不良影响。如用户 发布的内容违反上述规定,为避免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扩大,本公司有权要求用户立即修正,或直接采取删除、屏蔽相应内容等必要的措施 ,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须赔偿本公司所有损失。

第19条 本公司尊重知识产权并注重保护用户享有的各项权利。用户在Tagoo发布(上传)内容和授权本公司的行为不会对用户就这些内容所享有的知识产权产生任何不良影响。为了更好地对用户 、用户发布(上传)的内容以及Tagoo进行宣传推广,用户同意本公司在Tagoo及旗下其他产品中使用和传播这些内容,以及为宣传推广的目的将上述内容许可给第三方使用和传播。为了更好的维护用户的各项知识产权,用户同意本公司有权针对侵犯用户发布(上传)内容相关权利的行为进行维护。

第四章 处罚规则

第20条 本公司郑重提醒用户,若出现下列情况任意一种或几种,将承担包括被关闭全部或者部分权限、被暂停或被删除其帐号的后果,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申请或使用不雅或不恰当频道、头像等;

2.发表含有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等非法或侵权言论的;

3.从事非法商业活动;

4.模仿频道管理员或官方小助手,用以假冒频道管理员或小助手进行破坏管理人员形象;

5.使用发贴机等非法软件进行爆频道、违规发贴的行为;

6.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

7.其他本公司认为不恰当的情况。

第21条 凡在Tagoo平台中发表内容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Tagoo管理人员有权不提前通知用户直接删除,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Tagoo管理人员有权对其做出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删除其帐号。

1.发表含有本协议第8条禁止发布、传播内容的贴子;

2.发表不符合频道版规内容的;

3.同一贴子多次出现的;

4.违反本协议第9条的规定,发布广告的;

5.贴子内容或个人签名会包含有严重影响用户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6.其他本公司认为不恰当的情况。

第五章 第三方软件或技术

第22条 本软件可能会使用第三方软件或技术,这种使用已经获得合法授权。用户使用本软件时,应遵守第三方软件或技术的使用要求, 因该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引发的任何纠纷,应由用户与第三方负责解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3条 用户使用本软件即视为用户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用户可以在本软件的最新版本中查阅相关协议条款。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用户继续使用本软件,即视为用户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用户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本软件。

第六章 相关约定补充
第24条 用户应妥善保管用户的Tagoo账号,用户应在知晓用户的账号被盗用后第一时间通知本公司。
第25条 如果用户长期连续未登陆且从未付费充值,用户在平台内的数据可能会由于合并撤销合并等原因被删除,对此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6条 本公司在此提示用户,请不要与他人共享账号或将账号信息提供给他人,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予承担。
第27条 本公司度严禁一切形式的赌博,严厉打击银商,禁止线下交易。请用户珍爱账号,适度使用,本公司将与用户共同打造绿色的平台。
第28条 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公司不提供用户间交易虚拟货币的平台化服务。用户间交易虚拟货币构成对本协议的违反,本公司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采取相应适当措施,以确保本公司不提供用户间交易虚拟货币的平台化服务。
第29条 为保障用户的正当利益,本公司对盗号及盗号相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盗取账号、内容数据、用户个人资料、协助盗号者操作及转移道具等)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罚。一经查证属实或应有权机关要求,本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立即采取封号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本公司保留对涉案用户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30条 如果本公司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经查证属实,本公司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用户账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全部或部分功能、封号甚至终止服务的处罚。
第31条 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因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相关规则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用户应当独立承担责任;本公司因此遭受损失的,用户也应当一并赔偿。
第32条 用户充分了解并同意,用户必须为自己账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用户所发表的任何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用户应对Tagoo中的内容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Tagoo服务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Tagoo服务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本公司无法且不会对因前述风险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第33条 除非法律允许或本公司书面许可,用户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通过非本公司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使用Tagoo,或制作、发布、传播非本公司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
2.建立有Tagoo软件的镜像站点,或者进行网页(络)快照,或者利用架设服务器等方式,为他人提供与本公司服务完全相同或者类似的服务;
3.对Tagoo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获取软件的源代码;
4.使用本公司或Tagoo的名称、商标或其它知识产权;
5.其他未经本公司明示授权的行为。
第34条 用户在使用Tagoo服务过程中有如下行为的,本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据本协议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对用户暂时或永久性地做出禁言、封号(暂停用户帐号)、终止服务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甚至追究用户的刑事责任:
1.假冒管理员(GM)或其他客户服务人员;
2.传播非法言论或不当信息,包括使用非法或不当词语、字符等用于昵称命名;
3.对GM或其他用户进行辱骂、人身攻击等;
4.不断吵闹、重复发言、不断发布广告、恶意刷屏等;恶意连续骚扰他人,影响他人使用等其他行为;
5.以任何方式破坏本公司或影响本公司服务的正常进行;
6.各种非法外挂行为;
7.利用系统的BUG、漏洞为自己及他人牟利;
8.盗取他人用户账号、账号中物品;
9.私自进行账号交易;
10.私自进行道具、虚拟货币等交易;
11.利用Tagoo服务进行赌博;
12.侵犯本公司的知识产权,或者进行其他有损于本公司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13.其他在行业内被广泛认可的不当行为,无论是否已经被本协议或Tagoo服务中其他规则列明。
第35条 Tagoo可能因软件BUG、版本更新缺陷、第三方病毒攻击或其他任何因素导致用户无法登陆账号,或导致用户账号数据发生异常。在数据异常的原因未得到查明前,本公司有权暂时冻结该账号;若查明数据异常为非正常使用行为,Tagoo将恢复用户账号数据至异常发生前的原始状态,本公司对此免责。
第36条 本公司未授权用户从任何第三方(包括其他用户)通过购买、接受赠与或者其他的方式获得账号、道具、虚拟货币等,本公司不对第三方交易的行为负责,并且不受理因任何第三方交易发生纠纷而带来的申诉。
第37条 由于互联网服务的特殊性,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第三方权利人的投诉举报、与合作方的合作情况,以及业务发展情况,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本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服务终止后,用户账号中的各种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道具、虚拟币等)将不予退还。
第38条 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公司可以根据用户的用户信息,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各种方式向用户提供关于Tagoo的活动信息、推广信息等各类信息。

第七章 法律适用与管辖

第39条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第40条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第41条 若用户和本公司之间因本协议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章 附则

第42条 关于打击网络谣言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9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第43条 所有用户因发表的内容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与本公司无关。

第44条 Tagoo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等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45条 本协议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